集团公司组织《物权法》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2007-05-14     作者:信息员     浏览数:4473   分享到:
特约记者 杨孝平
为了在集团范围内深入开展《物权法》的学习宣传、落实工作,提升集团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5月11日,集团公司在软件园综合楼7楼多功能厅举行《物权法》培训会,上海市政协常委、中华全国律协副会长、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朱树英主任应邀做了精彩的讲演。集团公司《物权法》宣传贯彻领导小组组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梅,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牛跃进,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柳政、祝社宁出席会议。集团总部全体员工及各房地产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近200人参加了培训。
朱树英主任以“《物权法》与房地产开发的法律风险防范”为主题,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及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基本制度到具体法律问题结合大量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对《物权法》中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条款做了精彩的演讲,并回答了现场提问。
王梅在会上指出,各单位要通过本次学习,准确把握《物权法》的法律实质,全面了解法律规定,学深、学懂、学透、会用,将《物权法》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物权法》落实到解决问题、推动企业经营工作上来,积极稳妥地依法保护企业利益,充分发挥《物权法》在生产经营实践中的保障作用,为集团构建和谐企业、创建和谐社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