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召开《物权法》与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7-06-09     作者:信息员     浏览数:2972   分享到:
通讯员 刘宏
6月8日,集团公司召开了《物权法》与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梅主持,集团公司《物权法》宣贯小组成员、各房地产公司物业主管领导及各物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针对《物权法》实施后小区内会所、车库、楼顶平台、物业管理用房、绿地、道路的归属、管理等诸多新问题,与会人员就面对的进行了热烈讨论和充分交流。
王梅在会上指出,《物权法》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两章的内容直接涉及物业管理,从法律的角度为物业管理定分止争、正本清源,对物业管理更好地行使经营管理以及为业主提供服务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因此,集团各物业公司要通过深入学习、研究《物权法》,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物权法》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把握《物权法》对物业管理活动的主要影响,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增强解决矛盾和纠纷的能力,确保集团各物业公司平稳、和谐发展。
最后,王梅要求集团各物业公司要规范自身行为,从法律和法规层面全面梳理自身的经营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以优质服务为基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预防经营风险,从服务质量、抗风险能力、专业管理等方面着手,积极面对和解决物业管理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加快培养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构建和谐物业管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