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加强拆迁管理 要求各地严把强拆程序
发布时间:2007-07-20     作者:信息员     浏览数:3567   分享到:

  
省建设厅近日就严格控制拆迁规模、进一步规范拆迁程序和行为、推进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建设部门加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城市要严格执行2007年房屋拆迁计划,不得突破拆迁计划面积。要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要求,对于未列入拆迁计划的,不符合许可条件规定的,一律不得核发拆迁许可证。各级拆迁主管部门在审核行政强拆申请时,要对补偿安置方案和拆迁程序严格把关。凡拆迁程序不完善、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补偿安置资金不到位和房源不落实、未按规定组织听证的,一律不得强制拆迁。对符合行政强拆规定的,也要会同有关部门作好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强拆的数量。严肃查处拆迁人采取停水、停电、停气、断路等野蛮拆迁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