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创建文明城市之一争创文明城市,建设和谐西安
发布时间:2008-09-03     作者:信息员     浏览数:2204   分享到:

西安市创建文明城市简明读本

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一部分 争创文明城市 建设和谐西安

1.文明城市的定义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给予一个城市的最高综合性荣誉称号,它反映了一个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有影响力的品牌。

2.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的由来
1995年9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重要决议》明确提出:“要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规划,到2010年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性作用的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1999年、2002年中央文明委先后表彰两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我市荣获了这一称号。
2004年9月,中央文明委公布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2005年9月,首次命名表彰了张家港、厦门、青岛、大连、宁波、深圳、包头、中山、烟台等9个文明城市和天津市和平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北京市西城区等3个文明城区。包括我市在内的58个城市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2008年中央文明委将命名表彰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和第四届全国先进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3.全国文明城市的申报条件
依据《全国文明城市评测体系》的规定,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条件是: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市不予申报:(1)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市政府(区政府)主要领导严重违纪、违法犯罪;(2)申报前12个月内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4.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标准
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标准主要有八项:(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2)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3)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4)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5)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6)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7)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8)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5.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方法
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整体观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六种方式进行测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共包含111项基本指标276个测评标准、3项特色指标6个测评标准,总共282个测评标准,测评时将综合运用上述六种方式进行测评。

6.西安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本情况和规划目标
近年来,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济社会保持了快速、健康的良好发展态势,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全国树立了良好的城市形象。围绕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广大市民思想道德素质日益提高。西安市在创建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也形成了富有西安特色的工作品牌。1999年、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同时获得了“最佳人居城市奖”和世界“最具魅力城市”的荣誉。
2006年初,明确提出“四城同创”目标,即在“十一五”期间,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今年五月,西安顺利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人民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7.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对于全面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西安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的现实要求。
城市的文明程度、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本”,对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长效作用。我们要着力解决制约西安又快又好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把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促进社会文明、管理有序、服务高效、环境改善,为西安在全国各大城市日趋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优势创造先决条件,为实现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西安彰显世界历史文化名城魅力的重要载体。
今年是北京奥运会的举办之年,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树立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扩大西安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西安作为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顺应市民新期待、切实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精神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对人居环境、生态质量、服务水准、社会治安、社会风气越来越关心,越来越关注。创建文明城市,归根结底是要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享受更多的发展成果。我们要抓好这项合潮流、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实实在在地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使创建活动成为继创卫之后的又一重大的群众满意工程。


8.西安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坚持执政为民,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坚持依法治市,着力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科学管理,着力建设“诚信西安”,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四、坚持务实创新,着力推进城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五、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六、坚持建管结合,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品味,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七、坚持重点建设,着力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市社会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