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将纳入挂牌范围
发布时间:2005-06-25     作者:信息员     浏览数:6258   分享到:
  在10月11日闭幕的全国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貟小苏称,今后,除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外,要逐步探索扩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范围,四类用途以外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不管是什么用途,都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逐步把具有一定替代性、竞争性的工业用地等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 
  经过深入治理整顿,全国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落实的范围不断扩大,实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新突破。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1.94万公顷,占出让土地总面积的28.78%,出让价款达1259.37亿元,占出让总价款的61.6%。 

  貟小苏指出,按照法律规定城市内的国有土地可以市场配置或有偿使用的应达到40%~50%,在有偿供地的总量中,招标拍卖挂牌供地面积比例应达到30%-40%,应看到,目前的工作仍有一定差距,任务仍很艰巨。因此,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经营性用地出让制度的落实。 

  貟小苏要求,各地要积极制定经营性土地出让制度的配套政策,逐步缩小划拨和协议出让供地范围,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尤其要注意研究原划拨土地转让、申请补办出让手续、原划拨土地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者自行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