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处分和不予处分是不是一回事?
发布时间:2007-06-20     作者:信息员     浏览数:4506   分享到:
我们单位在处理一名违纪党员时,因其错误较轻,并主动挽回损失,决定不予处分。请问,免予处分和不予处分是不是一样的?
“免予处分”和“不予处分”是有区别的。免予处分是指党员所犯错误较轻,根据有关处分条规规定应该给予纪律处分,但具有免除处分的情节,经过有关组织作出的免予处分的书面结论。不予处分,是指党员所犯错误显著轻微,根据有关条规规定,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经党组织研究作出的不予处分的决定。不予处分的前提是该党员的错误行为显著轻微,不需要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