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西安市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06-10-24     作者:信息员     浏览数:4784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 赵伯平 张蕙)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依照《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发改委向全市征集2007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15日。
  新申报的2007年西安市重点“在建项目”和“前期项目”应符合以下产业投向、条件或要求:1.能够进
一步提升和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重大建设项目。2.符合西安市五大主导产业投向的重大建设项目。3.其他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立节约型社会等发展投向的工业产业重大建设项目。4.能够推进“四区两基地”等重点区域建设发展的重大项目。5.能够推进农业产业调整,加快产业化进程的名优农产品深加工和特色农业科技示范的重大项目以及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其他重大建设项目。6.能够促进西安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改善生态环境、城市居民生活居住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7.有利于改进西安市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社会事业的重大建设项目。8.国家和地方鼓励的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外商投资的重大项目。9.国家限制类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市级重点项目。10.“四类”(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经营性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必须具备土地使用证。申报联系电话:(029)87295261。 
  凡列入西安市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将依照《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规划、土地部门优先办理项目选址,优先安排项目建设用地;有关部门在争取国债及中央、省预算内建设资金,安排本级财政性资金,以及银行贷款贴息时,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交通、邮电、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优先满足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和生产的正常需要等。